2021年1月10日22時許,光明區(qū)玉塘街道一娛樂場所大廳里,一名姓黃的男子大聲吵鬧著,完全不顧朋友的阻攔,甚至對上前勸說的工作人員拳打腳踢。無奈之下,場所工作人員只好報警求助。
光明警方接報后,立即趕赴現(xiàn)場處置。到達現(xiàn)場民警發(fā)現(xiàn),黃某說話罵罵咧咧,語無倫次,身上散發(fā)著濃厚的酒味。據(jù)會所經(jīng)理表示,男子黃某(男,42歲)已經(jīng)不是第一次酒后在場所鬧事了。2020年12月,黃某曾多次來到該場所消費,但喝了酒的他經(jīng)常不配合場所工作人員出示健康碼和測體溫,強行進入場所后還會做出一系列罵人、拍桌子等影響會所正常營業(yè)的行為。1月10日晚,黃某再次來到場所,由于工作人員對其進行了阻攔,黃某心生怨氣,直接踹了工作人員一腳,并將拳頭揮向了上前制止的會所經(jīng)理。
警方趕到后,黃某依舊態(tài)度蠻橫,拒不配合,民警只能將其帶回派出所約束至酒醒。次日,酒醒后的黃某稱其只記得自己與幾個朋友在飯店喝酒,其他的事一概不記得了。民警給他看了現(xiàn)場監(jiān)控視頻后,黃某羞愧不已,表示今后一定嚴格控制自己,不再做出如此荒唐的行為。
目前,黃某因涉嫌尋釁滋事,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酒醒了,醉酒者也后悔了。但因為醉酒行為造成的嚴重后果,不管出于怎樣的借口和理由,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近日,一名姓彭的男子酒后在馬田街道合水口社區(qū)一商場內(nèi)上廁所時,借著酒勁,一腳將洗手間的門踹開,撞到了在洗手間里的許先生。之后,彭某不但沒有道歉,還對許先生拳打腳踢,強行將許先生趕出洗手間。彭某從洗手間出來后,又無故毆打了在洗手間門口等朋友的郝先生。事后,據(jù)彭某回憶,當天中午他與一些朋友在飯店吃飯,喝了許多白酒,之后的事情完全不記得,醒來已經(jīng)在派出所了。酒醒后,彭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向許先生和郝先生提出了道歉和賠償。
目前,因涉嫌尋釁滋事,彭某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春節(jié)將近,為進一步凈化轄區(qū)治安環(huán)境,光明公安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,對涉嫌尋釁滋事、毆打他人等違法行為快偵快辦,露頭就打。今年以來,光明公安共處置打架斗毆案件30起,依法行政拘留36人,刑事拘留10人。
在此,光明公安提醒廣大市民:文明飲酒,友善交流。切勿因飲酒過量“借酒耍酒瘋”,也不要因為雞毛蒜皮的瑣事一言不合就“開打”。光明公安全體工作人員將一如既往堅守崗位,守護平安。